关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南经管发〔2020〕81号)

2020-06-30 17:41     来源: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为全面完成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实现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现就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起步之年,做好2020年的政府工作意义重大。《政府工作报告》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体现了全市人民的意志,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经开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统一部署,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抓好落实,推动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事项的落实负总责,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牵头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通力合作,完成好工作任务。落实分工任务过程中需要增加责任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的工作,共同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分工。没有直接承担《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单位,要按照单位职能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压紧工作责任,定期报告进度

各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认真研究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参照附件 2 分解),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目标任务要尽量细化量化,实行台账管理,量化指标要明确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对不能量化的工作任务,要有具体的路径和措施,有可核验成效的载体,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明确、实施责任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和完成时限明确,确保每项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任务落实。经开区责任单位在每季度的倒数第3个工作日向经开区牵头单位报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同一项任务有多个牵头单位的,根据牵头单位工作职责对应报送材料,即责任单位根据工作内容对应报送相关牵头单位,经开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内容将工作进度在每季度的最后1个工作日报市级牵头单位。此外,经济发展局、建设发展局需于2020年7月10日前、2020年10月12日前、2021年1月8日前,将《<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中第12、17、19项工作的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前三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及全年工作进展情况以表格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参照附件3填报)。

三、加强督查考评,推进工作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明确督办机构和督办人员,对所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全过程管控,按时序要求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绩效考核和督查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各单位制定的工作计划表,按时间节点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严重滞后事项实行挂牌督办。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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