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经管发〔2017〕155号)

2017-04-28 11:42     来源: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村庄规划

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2017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南宁市乡村办《关于印发<南宁市2017年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和预算分配调整计划>的通知》(南乡村办发〔2017〕10号)和《关于印发“美丽经开区·宜居乡村”活动实施方案及三个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经管发〔2017〕100号)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南宁市2017年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和预算分配调整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7年11月底前,组织完成金凯街道办华联村1个示范性村屯和吴圩镇平丹村平凤坡、那备村歌眼坡、坛白村巷群坡、坛白村坛渣坡4个普通村屯的村屯规划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经开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廖  勇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何建汇  建设发展局局长

成  员:张秀伟  吴圩镇党委书记

廖超接  金凯街道办党委书记

罗治国  财政局局长

韦颖春  集中采购中心主任

韦  波  规划分局局长

谢德佳  国土分局副局长

李维球  乡村办副主任

主要成员单位:吴圩镇政府、金凯街道办事处、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城市管理局、卫生计生局、集中采购中心、乡村办、国土分局、环保分局、规划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建设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发展局局长何建汇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2017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联系人:赵 光;联系电话:4516319。

三、责任分工

(一)建设发展局负责制定经开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对接南宁市相关部门,联合经开区乡村办协调各单位(部门)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

(二)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资金,根据各相关单位(部门)上报编制项目,对接上级财政部门,落实项目编制资金。

(三)吴圩镇政府、金凯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并将成果报管委会审批。

(四)集中采购中心负责配合吴圩镇人民政府、金凯街道办事处完成村庄规划编制设计单位和地形测量单位的采购。

(五)规划分局负责对吴圩镇人民政府、金凯街道办事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给予技术指导,并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

(六)国土分局负责对村庄规划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技术审查。  

(七)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城市管理局、卫生计生局、环保分局负责根据本部门职责对规划成果进行技术审查。

四、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

(一)实施步骤

1.2017年4月28日前,建设发展局负责制定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各责任单位(部门)召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专题会议。

2.2017年4月28日—2017年6月10日,由吴圩镇人民政府、金凯街道办事处负责,集中采购中心配合,完成村庄规划编制设计单位和地形测量单位的采购。

3.2017年6月11日—2017年8月20日,吴圩镇人民政府、金凯街道办事处牵头,规划分局、国土分局配合,督促规划编制单位完成村庄规划初步成果,并在村委、村屯内公示不少于20日。经征求村民意见及村委会书面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形成村庄规划成果草案。

4.2017年9月,由规划分局牵头,吴圩镇人民政府、金凯街道办事处、建设发展局、乡村办等各成员单位(部门)配合,组织专家对规划成果草案进行技术评审。

5.2017年9月-2017年10月,吴圩镇人民政府、金凯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根据技术评审修改后的村屯规划编制成果草案进行公告。公告不少于30日,公告期满后,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

6.2017年10月-2017年11月,吴圩镇人民政府、金凯街道办事处将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规划成果报管委会审批。

(二)工作要求

1.规划编制成果审批要求。村屯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及审议公示后的修改方案,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成员或户代表参加,经到会人员或户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规划成果要达到“三图一说明”(现状及村庄位置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及市政管线规划图、规划说明书)的规划标准。

2.规划编制要求。上述五个村坡的规划必须由具有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和《南宁市村庄规划技术导则》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布局,塑造和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村屯规划编制应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为目标,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要做好与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一层次规划的衔接工作;要遵循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保护基本农田,落实空间管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五、资金筹措和管理

(一)资金筹措

财政局负责落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其中,金凯街道办华联村编制经费不少于20万元,其他4普通个村屯规划编制经费为不少于5万元。所需经费除市级奖补的示范性村屯10万元外,其余部分由经开区财政筹措解决,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二)资金管理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开支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账管理,专款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六、保障措施

(一)定期报告制度

吴圩镇人民政府、金凯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专人,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度。

(二)考评制度

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按各项工作完成进度对各责任单位(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定期通报督查结果,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圆满完成。对完成分配任务的责任单位(部门)予以公开表扬;对完成工作任务不理想或者不配合的责任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后期管理

一是吴圩镇人民政府、金凯街道办事处要尽快将已获管委会批复的村庄规划成果提交规划分局备案,完善规划成果资料的收集、存档。二是要优先考虑将农村建设资金用于示范村屯规划建设,确保出成效。三是对于成效显著的村屯,要进行广泛宣传,树立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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