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现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南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时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确保“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根据全国、全区、全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要求,结合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实际,制定《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法治南宁升级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南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为南宁市“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两个建成”排头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普法教育整体效果。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法治南宁、法治经开区等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教育基地和法治文化建设形成经开区特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信仰和法律素质得到增强,广大公民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习惯,形成社会尊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良好局面。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服务为导向,把服务“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服务法治经开区建设、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作为法治宣传教育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融入南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先导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法治为民,服务群众。以需求为导向,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出发点,主动回应群众期待和社会关切,积极探索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文化产品和法律服务惠及民生,让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成为广大群众的思维方式和自觉行为,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经开区人民的共同追求。
——坚持普治并举,重在实践。以创建为导向,以学法为手段,坚持学用结合,实践第一,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经开区创建工作深度融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我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依法依规管理党和国家及社会事务,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根据不同部门行业的特点和不同对象的需求,坚持因势利导、因人施教,分类指导各类对象学法,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有序推进“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培育部门、单位、镇、街道、社区和个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典型,推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特色。以创新为导向,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等方面寻求突破,充分发掘经开区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打造一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法治文化品牌,推动普法向本土化、群众化、特色化、常态化方向发展,形成具有经开区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普法品牌。
——坚持完善机制,强化考核。以责任为导向,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把法治宣传教育任务细化量化到国家机关和执法部门,建立完善更加严格的考核考评、问责问效工作机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清单制度全面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桂发〔2014〕17号)、《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南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发〔2015〕4号)和相关工作部署,大力宣传我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和重大成果,使广大公民了解和掌握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凝聚全社会共同推进法治经开区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位,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的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义务,宣传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制度和机制,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聚焦平安南宁、法治南宁的需求,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扶贫、环保、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国防法》等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国防观念和风险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与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
(四)深入宣传服务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围绕经开区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制度,强化各类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和产权意识。围绕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两个建成”排头兵的奋斗目标,深入宣传发展金融业、现代服务业、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深入宣传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能源节约利用、促进绿色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围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深入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深入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面对当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形势和挑战,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按照“治理到哪里,宣传就到哪里”的要求,深入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城市拆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积极配合“严打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经开区、法治经开区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专题法治宣传教育,促使其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更好地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启迪、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把法治文化纳入我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本地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项目建设,用项目化运作方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托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打造经开区特色的法治宣传文化阵地;依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社会服务机构等的公共场所,建设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基地;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元素,新建、扩建一批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和法治景区等法治宣传教育项目,力求将无形的法治理念通过有形的项目载体表现出来,以项目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使普法工作真正看得见,摸得着。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打造一批现代法治文化传播平台;整合民族传统节庆的“三月三”歌圩日、平话山歌、三声部、嘹啰山歌等民族文化资源,培养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队伍;组织专业、民间文艺团体及社区文艺工作爱好者,开展法治文化产品和法治文艺创作,推出一批具有壮乡特色的法治文化艺术精品,增强法治文化感染力,扩大法治文化传播渗透力和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八)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深化法治城市、法治经开区创建活动,按照《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南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发〔2015〕4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细化量化工作,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水平,积极开展“公正执法机关、文明执法单位”等系列创建活动。促进法治南宁建设工作深入发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强化各系统、各行业依法治理,切实纠正不正之风,促进行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完善考核评价指导工作开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发展。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规章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九)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经开区与道德建设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和文明素养,为推进法治经开区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实现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完美结合。
三、普法对象和基本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民。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完善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法,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兴媒体开展学法活动。完善法治培训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南宁讲堂”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内容和要求,把宪法法律列为各中小学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把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延伸至后备干部,把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机制,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必备内容,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事项,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和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是不是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状况和实际情况,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列入中小学教学内容,严格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中小学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农村、城中村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进远程法治教育。组织法治课老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普法志愿者等参加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注重运用新兴媒体、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品德教育相结合,各级中小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活动,促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守法意识和公民权利义务意识。充分利用已建成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
广泛开展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完善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农民的法治观念和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农民法治宣传工作保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动员个人、组织、社会团体等一切社会力量,为农民特别是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引导他们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培育一批农村普法骨干力量,提高农村法治宣传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开展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丰富农村法治文化生活,改善农村法治环境,提升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以法律手段规范、引导、保障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建设文明和谐法治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建立农民脱贫致富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为核心,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把推进农民法治宣传教育与实现农村生产发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治、道德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技术和法律知识,积极发展农村法治文化,努力开创农村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法治保证。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面向社区居民、来邕务工人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各类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工作措施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制各自的“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我区“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考核评估。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年重点工作的监督内容和视察事项,积极为法治宣传教育建言献策;各级普法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职能;镇、街道、党群工作局、文体教育局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结合自身特色,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青少年普法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抓好“七五”普法启动环节和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组织参与全国、自治区、南宁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
(二)强化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有责任、有义务宣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政策。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要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公益性的普法广告。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用活新兴载体,打造法治平台。充分利用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坚持主题宣传与经常性的宣传、集中宣传与重点宣传、公众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不断巩固和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整体效果。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依托新农村建设和城中村改建契机,结合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打造具有经开区特色的法治文化大院和法治文化社区,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宣传教育设施,充分发挥我区已建成的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和法治宣传电子屏的宣传作用,为群众学法提供场所和便利。各级党政机关、社会服务机构要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重大决策有机融入到服务过程,打造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法规政策咨询平台,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地铁和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借助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活动,组织新闻网站开展普法宣传,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结合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融合并加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司方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不断适应我区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普法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打造规范化、专业化、高素质的队伍。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队伍选聘任用、培训学习、管理制度和考评奖惩机制,使法治宣传教育队伍逐步走向规范化、专业化。突出抓好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队、法治副校长建设,整合资源,加强协调合作,选聘优秀法律法规政策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以法治宣传教育骨干为基础,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和“轻骑队”,充实法治宣传队伍,培育一批“普法轻骑队”“大学生村干部法治宣传员”、大学生普法志愿者等优秀普法队伍,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坚持文化团体与社会文艺组织相结合,建立相对稳定的法治文艺宣传队伍;法学研究机构、法学社会团体、文化团体及社会各界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稳定一批法治文化创作人员,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法治理论研究,推出一批具有经开区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坚持定期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实施动态长效管理机制,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治宣传教育队伍。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保证“七五”普法任务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作为法治建设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各部门、各单位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镇、街道综治部门要把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平安综治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的考核内容;人事部门要对领导干部依法治理政绩进行考评,并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切实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和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部门和单位至少配有1名领导分管和1名普法宣传员(联络员),同时要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推进普法创新发展不断深入。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并报经开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经开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组织、指导、沟通、协调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准思维,根据不同民族、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解决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推进工作发展。认真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确保“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继续将经开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相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逐年提高普法经费标准,做到足额划拨,专款专用。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0.6元以上编制预算;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予以增加。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也要根据职能和任务,安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镇、街道财政特别要加大对农村、边远、民族、贫困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探索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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