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空港新城项目用地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1)〔2020〕18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征收土地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
绿地空港新城项目。
二、征收目的及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三、批准征收范围
批准征收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六么坡的集体土地1.5932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四、征收时间
2020年12月25日。
五、补偿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实施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南府规〔2020〕12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征地安置
采取产业安置留用地指标、实物补助或发放自谋职业补助费三
者之一给予安置。
七、社会保障
按照南府发〔2010〕32号文、桂人社发〔2016〕46号、桂人社发〔2017〕23号及南人社规〔2018〕5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八、批后实施工作安排
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尚未支付补偿款的,由征地机构组织按程序拨付补偿款;经协商无法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规定程序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按法律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九、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绿地空港新城项目征地范围示意图
江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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