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调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第(四)项所列情况“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及第六十九条“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应当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的要求,五象新区因收到新增政府债券,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发生了变动,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需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随南宁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10月,五象新区获得2025年南宁市下达再融资专项债券限额12262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59万元。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截至10月,五象新区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2594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39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15521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10月,五象新区2025年政府债务余额249330.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2797.5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06533.00万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
三、五象新区预算调整方案
五象新区预算调整主要涉及事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由预算数38562万元调整为51083万元,增加12521万元,均为债务转贷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数由预算数38562万元调整为51083万元,增加12521万元,调增城市建设支出259万元;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还本支出122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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