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队主要职责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本单位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1、在辖区范围内,以管委会的名义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行使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广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4)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合法经 营场所外无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相关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违法占用人行道行为相关行政处罚权;(7)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建成区内人口集中区露天烧烤食品等行为相关行政处罚权; (8)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9)行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10)行使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采矿许可擅自进行采矿和不按照采矿许可内容进行采矿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用地审批或未按照用地审批手续内容建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城区(开 发区)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其他职责。
2、在辖区范围内以管委会的名义指挥、调度、协调城市管理事务,对相关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处置;负责办理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转给的各类案件的接收、派遣、跟踪和反馈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与其他部门有关职责分工: 1.与镇 (街道 )在城乡市容类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职责分 工。 (1)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街道城管中队根据镇 (街道 )的统一部署,开展所在镇 (街道 )辖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广场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 动车违法占用人行道行为、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城市建成区内人口集中区露天烧烤食品等行为管理及‘美丽经开区·整洁 畅通有序大行动 ’综合整治等方面的查处工作。(2)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街道城管中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评和督办。 2.与镇 (街道 )在城乡规划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1)吴圩镇人民政府负责承担吴圩镇总体规划区、吴圩机场规划区以外等未纳入南宁市城市组团规划控制范围的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能;承担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或未按照乡村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权 (以镇政府名义执法 )。 (2)街道办事处负责未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农村住宅,由街道办优先按照土地法进行查处。 (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承担吴圩镇总体规划区、吴圩机场规划区等已纳入南宁市城市组团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查处(不含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设住宅的查处职能)。3.在与镇 (街道 )在城乡建设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方面。(1)吴 圩镇负责辖区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查处,由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承担。(2)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承 -35- 担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建设的查处。4,与镇(街 道 )、社会事业局在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 (1)吴圩镇人民政府负责吴圩镇辖区内土地资源 (含集体林地、农村村民宅基地、设施农用地等 )、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全部行政执法。(2)街道办事处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负责设施农业用地建设和使用日常巡查和监管;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 住宅的违法行为等方面查处。(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查处占用、破坏 林地,改变林地用途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的查处。(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那洪街道及金凯街道范围内除上述职责外的,对未取得用地审批或未按照用地审批手续内容建设,以及对设施农用地的行政执法;对未取得采矿许可擅自进行采矿和不按照采矿许可内容进行采矿行为的查处。涉及水利、交通、电力、铁路等行业职责范围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由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承担。负责联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并牵头负责联系单位 (部门)文件及工作任务的处理工作。
2023年南宁经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工作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立足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城管执法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城市精细化治理为主线,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着力推进组织领导、工作落实、督察考核、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廉政教育、执法保障七大建设,力争实现城管执法水平大提升,以实际行动为经开区推进“两港一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聚焦主责抓好执法主业
(一)加大“两违”整治。强化“治违”组织功能,落实“议违”工作制度,按时召开季度整治“两违”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定期开展季度考评,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治违工作存在问题。落实“查违”网格巡查责任,严控新增“两违”,以更加强硬的手段把新增打在源头,查在初期、控在日常,力争实现年内“两违”零增长。发挥“打违”联动效能,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和重大案件联审联研会议,现拆现督,形成整治合力。坚持“控新消存”目标导向,以各类专项整治、集中拆违为抓手,统筹抓好违法建设拆、改、罚、没治理和强拆、自拆、助拆各方面工作,确保年底前综合完成拆除违法建设20万㎡的指标任务。持续做好三产项目监管和制止查处工作,分批立案查处违建三产项目。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依照职责分工,主动对宏建庄园、友谊新村、玫瑰园等区域进行自建房排查登记及查处,及时查处经开区自建房专项办移交的案件,确保逐一销案。持续做好涉及振兴乡村“两违”、住宅小区违建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八桂绿城、玫瑰园、普罗旺斯等违建现象较重小区加强巡查监控,力争做到执法全覆盖、无死角。结合城市更新、项目进驻等契机,对“两违”能拆尽拆,为经开区大力推进“两港一区”建设重大发展战略,加速实现“双抓双促”和“两区联动”总体发展思路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经开区整治“两违”办牵头;规划中队、国土中队、吴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土地矿产巡查执法。 严格落实卫片执法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偏远地带巡查,及时处置卫片违法线索,依法立案查处或限期整改,确保2023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50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低于10%以下,年度内立案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0%,履职率不低于95%。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扎实做好耕地保护督察、跟踪审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整治等工作,依托田长制考核,利用国家土地卫片、自治区监测图斑、南宁市无人机卫片等监测手段,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推进新增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全面巩固“大棚房”、“别墅房”等专项整治成果,开展耕地保护专项“回头看”工作,建立自然资源分局、社会事业局、镇(街道)等多部门联查机制,对专项整治后,镇(街道)审批的设施农用地手续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老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新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全面落实矿产领域巡查网格制度,定期对金凯、那洪辖区内的重点耕地和矿山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制止和上报发现问题,健全日常巡查登记台账。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宣传耕地保护、粮食安全、乱占耕地建房危害性,引导村民依法依规申报建房,力争使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国土中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重点防控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风险。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地铁建设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检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及防火要求落实情况。加强检查建设工地项目“一口两池三包四协议”落实情况,重拳整治建成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积极协助镇、街道做好2022年10月30日后燃气执法下沉工作,指导镇、街道办城管执法队伍逐步开展燃气执法业务。(建设中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规范住房保障管理。进一步拓展执法案件类型和范围,以物业为突破口,查处一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案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从严查处“三包一靠”、排水、安全生产等社会影响较大、扰乱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的违法违规案件。聚焦媒体曝光、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房屋使用问题,加大查处整治力度。结合打击传销“双清零·双提升”专项行动,加大查处房屋租赁未备案问题,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维护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房产中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市容环境卫生乱象整治。加强指导监督“一镇两办”市容巡查执法,加大市容乱象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道路挖掘类案件监督,推动辖区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改善提升,巩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对“一镇两办”生活垃圾专项执法工作指导和督查,推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在城市建成区及各行业领域全覆盖。重点推动打造经开区地摊经济新亮点,借鉴兴宁区等地摊经济、夜市经济管理运作模式,合理设置辖区道路临时摆卖市场、夜市等,积极引导流动摊贩入驻经营,构建新型执法服务关系。充分借助经开区“大行动”办的协调指挥作用,推动将数字城管案件纳入经开区“大行动”考评内容,实施数字城管处置情况月度抄报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工作制。组织开展联合打击“黑泥口”百日行动,联合属地镇、街道办及村组等,全面摸清“黑泥口”情况,依法予以整治取缔。持续抓好城市建成区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全力遏制“泥头车”乱象,严肃查处车辆轮胎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等违法行为,重点做好重点项目建筑垃圾监管,积极指导吴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吴圩机场第二跑道改建项目实施监管。(特勤中队、机动中队、城管指挥中心、镇办城管执法队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质效提升能力建设
(一)持续抓好业务培训。结合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业务大轮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作风大提升”等系列活动,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构建大队组织学、中队自行学两级培训体系,着力提高执法队员法律法规、案件制作、证据收集、公文和新闻写作、舆情应对、应急处置等专项能力。着重提高国土、规划案件质量和效率,解决案件审核签字、程序履行、巡查处置等环节梗阻点,进一步解决队员法律不熟、业务不精等短板。(法规督查室牵头;各中队、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抓好队伍日常管理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有序开展执法人员选、育、管、用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加强督察督办,全面厘清法规督查室职责,理顺内设部门工作关系,实行月度打分制,推动街道城管市容中队执行错峰巡查执法,执行人员排班抄报大队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镇(街道)城管执法队伍的监督检查。提高军事训练水平,规范车辆使用、档案管理和财务经费支出管理。(法规督查室牵头;各中队、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抓好队伍长效化建设。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持续推动专题教育常态化,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夯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狠抓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质效。强化督察“指挥棒”作用,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提升回复效能,严格按时办结上级督转办案件、市长热线、人民网等举报投诉案件,提高处置率和办结率,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三是巩固推进城管服务品牌建设。深化城管进社区、驻村挂牌联系服务、城管执法岗亭等为民办实事工程,增进城管与群众之间感情,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各中队、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眼法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继续落实执法案件业务讨论会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进一步抓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有效扩大执法记录仪使用率,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三是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指导和风险防控作用。四是梳理完善执法权力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监管边界,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加快完善执法过程监管。五是理顺执法关系。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积极指导辖区镇(街道)城管中队开展建筑垃圾、燃气、市容等城管执法工作,强化协同作战。六是强化联合执法,整合执法组、大行动执法力量,优化执法方式,整活执法资源,高效完成各类执法保障任务。(各中队、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标准化大队创建夯实综合能力
严格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大队建设工作重要部署要求,充分借助标准化大队创建有利时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增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与上级沟通对接,有序推进"党建工作常态化、执法保障制度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手段科技化、监督考评系统化、队伍能力建设长效化、应急处置规范化”等创建内容稳步实施,利用后发优势,打造经开区创建标准化大队新“亮点”,高标准通过自治区住建厅检查验收,确保年内成为全区第三批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大队创建合格单位。(创建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机构设置
执法队内设11部门:综合办公室、法规督查室、财务室、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综合协调办、特勤一中队、特勤二中队、规划一中队、规划二中队、建设中队、房产中队、机动中队、整治“两违”综合协调办、国土中队。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本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有编制57人。其中参公事业编61人、参公工勤编6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队属全额拨款单位,收入来自于财政预算拨款。2023年总收入1756.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3年总支出1756.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75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756.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5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56.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预算数为915.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经开区内行政管理、社会事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城乡经济和城市管理等工作的各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数为204.76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民生、惠民项目的资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预算数为81.0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医保资金及改善辖区医疗卫生水平,为辖区卫生院增配、更新医疗设备的各项经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预算数为100.93万元。
三、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3.33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2.3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28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占用国有资产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金额454.2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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