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4-09-24 17:10     来源: 经开区财政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南宁市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中国—东盟跨境产业融合发展合作区的起步之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坚持“双抓双促”和“两区联动”总体发展思路,统筹抓好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深化改革、服务企业、社会稳定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推动辖区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3年经开区财政决算总体情况

(一)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3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5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6478万元、上年结余39294万元、调入资金254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54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8万元。

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77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686万元、上解支出1329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69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471万元。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的支出56585万元,本年无净结余。

(二)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3105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35万元、上年结余1178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5482万元。

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6681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68万元、调出资金254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580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292万元。

(三)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上年结余17万元。

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万元。

(四)按照广西区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县区级统筹,为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相适应,2017年起经开区单独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初余额为11167万元,当年收入合计864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8038万元、利息收入19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95万元、转移收入1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支出合计4411万元,全部为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收支相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422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5396万元。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经开区四本预算均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2023年经开区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8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8%;非税收入96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55%。

税收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收入60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企业所得税收入17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4%,主要是受疫情影响2022年企业普遍亏损,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减收较大,加之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有减免优惠政策,导致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不及预期;个人所得税收入5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7%,主要是2023年应纳税额10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有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导致个人所得税收入减少;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2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房产税收入14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4%,主要是部分企业享受复工复产房产税减半优惠政策,2023年优惠政策到期,企业全额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呈现较大增长趋势;印花税收入8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5%。

非税收入项目完成情况:专项收入5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2%,主要是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及接种服务费超出预期;罚没收入1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6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68%,主要是盘活行政单位资产获得国有资产处置一次性收入84453万元。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经开区公共财政转移性收入119164万元,由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构成:

(1)上级补助收入6647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57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01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890万元。

  (2)上年结余收入39294万元,为2022年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的专款结余。

(3)调入资金2542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8﹞113号)文件精神,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254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债务转贷收入1054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42万元,再融资债券9700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6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5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44%;国防支出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公共安全支出39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8%;教育支出464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88%;科学技术支出1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38%,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经开区2023年初安排科学技术支出预算2656万元,达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1%,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瑞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项目补助经费和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千企技改”工程)未达到支付条件,未在年内形成实际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32.69%,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新规上文化企业奖励经费未达到支付条件,未在年内形成实际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45%;卫生健康支出143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09%;节能环保支出1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0.97%,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及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进较慢,未达到支付条件,从而影响资金支出进度;城乡社区支出66593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99.21%;农林水支出40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7.93%,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村振兴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工程项目、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上级补助专项项目尚处于验收阶段,年内未形成实际支出;交通运输支出5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8.09%,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及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等上级补助专项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未在年内形成实际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84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0.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9%,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补助资金等上级补助专项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导致项目资金无法在当年支出;金融支出64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9.94%,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金融机构未及时提供审批材料,从而影响“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支出进度;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住房保障支出75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3.65%,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补助资金等项目在年末送审,未在年内形成实际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00%;债务付息支出13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经开区转移性支出327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13290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51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2777万元。

(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471万元,主要来源于未动支的预备费19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4109万元及结余资金886万元。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两费”使用情况

2023年经开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合计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及运行维护费7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4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54%,较年初预算节约2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共计341人次,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60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1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随着近年来对“三公”经费的持续压减,经开区“三公”经费的规模已经很小,因此经开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下一步,经开区将注重“三公”经费内部结构的优化调整,保障各项事业的需求。

2023年经开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年初预算76万元,实际支出6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70万元;培训费年初预算283万元,实际支出325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未足额预计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到上级生均公用经费补助3274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桂财规〔2023〕 3号)要求,教师培训费应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故需按3274万元的5%追加学校培训费预算164万元,支出也随之相应增长。

经开区将严格按《预算法》规定编制预、决算,科学预测预算收入和支出,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两费”,把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集中有限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社会稳定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重点及刚性支出。

(2)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经开区设立了2000万元的预备费,达到支出预算数的1%,动支的预备费66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费用支出,已反映在相应支出科目中,结余的预备费1934万元已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根据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复经开区2022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484万元。2023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8万元,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平衡收支。

根据《预算法》等相关规定,本年未动支的预备费19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4109万元,结余资金886万元,共计19471万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3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累计为19647万元,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缺口。

(4)结转结余资金情况

2022年结转2023年继续使用资金39294万元,已用于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补助、“桂惠贷”财政贴息、租赁工业标准厂房项目、背街小巷整治改造及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方面,实际支出共计16125万元。剩余资金23169万元于2024年初收回本级财政统筹使用。

2023年资金结余情况--2023年结转2024年继续使用资金56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53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科目33万元、教育支出科目827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科目34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1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7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科目5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科目4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科目532万元、农林水支出科目658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科目244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科目1637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2398万元、金融支出科目43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97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万元,均为专款结余,按照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相关文件要求,结转下年使用。

(5)“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三保”预算数69132万元,实际支出66640万元,完成预算的96.40%。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5373万元、“保工资”支出49182万元、“保运转”支出2085万元。经开区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精神,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三保”支出均能保障到位。

6.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非税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和债务还本支出引起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化。预算调整后,经开区财政总收入由年初210701万元调整为26938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481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0541万元;财政总支出由年初210522万元调整为2692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4898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增加9700万元,调整后预算收支平衡,收支相抵,预算结余17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经开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01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907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05%,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及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超过年初预算收入预期。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经开区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4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78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5482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7.3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3.77%,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建设工程等项目需开展上控价编制、施工单位招标等前期工作流程较长,项目进度较慢,无法在当年支出完毕;城乡社区支出56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4.85%,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拍卖市场遇冷,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锐减,支出也相应大幅减少;农林水支出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5.37%,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进度较慢,从而影响执行进度;其他支出1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6.85%,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示范性养老院项目及居家养老中心项目未在年内形成实际支出;债务付息支出22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8﹞113号)文件精神,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2542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情况

2023年经开区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629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其中:

(1)旅游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彩票公益金分别结余6万元、653万元、2万元、175万元、153万元和839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基金收入均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用途已明确到项目且需专款专用,受项目工程进度的影响,部分工程款未能拨付。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结余3292万元,主要原因是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度不理想,影响资金支出进度,但经开区未来预期建设资金短缺、可出让土地少,为确保这些重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法调剂到其他项目安排,导致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较大。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当年收入390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08万元,当年支出801万元,当年结余3714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8﹞113号)文件精神,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2542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剩余余1172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6.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和债务还本支出引起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化。预算调整后,经开区财政总收入由年初44393万元调整为98954万元,增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6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4100万元;财政总支出由年初44393万元调整为98954万元,增加5456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46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增加54100万元,调整后预算收支平衡,收支相抵,无结余。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2023年企业受房地产业务销售回款下滑和化解到期债务影响,资金持续紧张,未能及时筹措资金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万元。2023年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4万元(全部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3.53%,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集中有限财力优先保障“三保”及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从而影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进度,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按照广西区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县区级统筹,为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相适应,2017年起开发区单独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初余额为11167万元,当年收入合计864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8038万元、利息收入19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95万元及转移收入13万元。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支出合计4411万元,均为基本养老金支出。

收支相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422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5396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核定经开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223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1000万元,专项债务1820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底,经开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52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9827万元,专项债务175378万元,均控制在自治区核定的2023年经开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情况

2023年经开区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542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9700万元,一般债券84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5482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54100万元,新增普通专项债券1382万元。

4.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经开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690万元,其中:使用再融资债券9700万元,使用本级财力99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0113万元,其中:使用再融资债券54100万元,使用本级财力1703万元,采用其他方式化解债务本金4310万元。

2023年经开区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398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219万元。

以上到期债务本息均已如期偿还,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经开区成立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领导小组,拟定并印发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机制。经开区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安排情况等有关政府债务内容均按有关规定于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报告中向市人大进行报告。下一步将继续严格遵守《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法律法规,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充实债务管理力量,做好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积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扎实做好债务风险管控。

(六)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3年经开区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及南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探索绩效跟踪监控,深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方面,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情况

印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经管发〔2021〕19号),进一步明确经开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转发南宁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事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经开区各部门(单位)梳理工作职责,使用经开区本级财政性资金参照南宁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执行。制定《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南经财〔2022〕43号),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
    2.预算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经开区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预算部门(单位)对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均开展自评工作,同时要求所有预算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全面总结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3.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选取“平安建设维稳工作经费”、“大行动经费”、“爱卫运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投资社会科第三方服务费”4个项目作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公安系统专项工作经费”、“法庭、检查室专项工作经费”等10个项目作为简易评价项目;选取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经开区经济发展局2个部门作为重点部门,委托了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4个方面指标对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分,14个项目支出和2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等级均为“良”。

4.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实行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有效督促预算单位树立“花钱求效”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意识,督促预算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关注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已将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经开区官网上进行公开通报,各单位按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将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包括目标表、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以及再评价报告在经开区官网上进行公开,提高了预算绩效信息的透明度,有助于加强社会监督。今后经开区将建立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充分发挥预算单位的主体作用,明确绩效管理责任,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经开区共有5个财政专户,2023年末各专户结余资金如下:

用于核算社保资金的社保资金专户余额为108655.54万元;用于核算非税收入的非税收入专户余额为4893.78万元;用于核算医疗收入及教育收费的非税收入专户余额为2033万元;用于核算粮食风险基金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余额为1.9万元;用于核算义务教育中央资金的中央特设专户余额为153.79万元。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及重点支出情况

2023年经开区各部门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市人大各项决议,着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企业服务,全力推进经济稳增长。深入落实2023年市领导、正副秘书长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工作。全年共开展联系服务1713次,收集问题267个,已解决137个,正全力协调解决130个。制定印发经开区促消费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作用,助推经济稳步增长。2023年共拨付上级扶持资金10056.51万元。

(二)坚持“项目为王”,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经开区列入2023年市级以上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55项,2023年完成投资60.93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91.72%。推动华电、唯品会等57个项目开竣工,总投资185.3656亿元。协调解决零公里空港产业园项目排污、娃哈哈二期项目及那洪大道以北、通源路以东50亩商住地块的高压线迁改等问题,为项目建设投资扫清障碍。

(三)实施精准招商,全力抓好招商引资。持续加大“两港一区”产业导入力度,统筹安排扶持(服务)企业资金共计12207万元,全力攻坚产业链招商,组织开展外出招商活动45次,成功签约半岛医疗等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26个,总投资额约61.335亿元;成功签约十九冶(广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部项目等3个行业领军企业项目。推动燎胜等一批项目实现开工,夸特纳斯等项目实现竣工,华电等项目实现投产入规。

(四)强化园区建设,全力拓展发展空间。以服务招商和保障民生项目为重点,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191万元,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工建设吴圩镇3号路南延等配套道路12条,完工并投入使用3条;积极协调市平台公司推进海城路、规划二路建设。扎实做好征地拆迁、土地储备和出让等工作。2023年完成集体土地征收约5500亩,完成率约110%;完成房屋等建(构)筑物拆迁45.8万平方米,完成率约305%。重点推进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等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获得用地批复约5400亩。完成储备土地入库约1073.69亩。完成“招拍挂”出让土地3宗,涉及面积约341亩,成交金额约10720万元。

(五)持续深化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现场勘验“联合审”,助力项目快速落地。优化升级“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进一步提升跨部门协作效率,压缩报建审批流程。对“获得用水”“获得用气”市政公用接入项目涉及市政园林类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免审批”,将审批时限压缩到1个工作日。

(六)强化平台建设,全力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全力以赴加速“两港一区”开发建设,积极开展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选址等前期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开展临空经济示范区系列规划编制,正式印发示范区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概念性总体规划、物流体系规划等规划。重点加快推进国铁片区(一期)和临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国铁项目已完成实施主体、社会投资人以及配套2号路(海城路-铁山港路)公开招投标,2号路已进场施工;临空项目已完成实施主体、社会投资人以及启动区44号路公开招投标,启动区44号路已进场施工。持续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2023年经开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交易额完成37.23亿元,占园区外贸进出口总额(全年预计完成141.32亿元)的26.34%。

(七)补短板强弱项,全力保障民生福祉。统筹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167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1.68%。2023年秋季学期新建、改扩建投入使用幼儿园4所,共增加学位1350个。完成吴圩镇中心卫生院CT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广西骨伤医院经开区医院项目建设。2023年,经开区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2微克/立方米、25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大王滩水库水质达标率100%,经开区原3段黑臭水体监督性监测达标率100%。统筹推进金凯留凯片区、平阳村片区城市更新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完成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125套。全力协调房地产项目防范化解风险,推动重点项目复工复产1个,完成保交楼交付624套。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拓展七彩七坡林下经济产业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云舍度假村落、风之谷等乡村旅游区,辐射带动农民增产增收。202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实现“零事故”,辖区治安环境全面提升。

总的来说,2023年经开区总体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3年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未及时收取国有资本收益1512.69万元”的问题

财政部门多次发函督促能达公司及时上缴,2024年6月该公司已将利润收入1512.69万元上缴。

(二)关于“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

经开区已将2022年转移支付结余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用于重点项目或经济社会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三)关于“未及时收回代垫的专项债券利息1722.80万元”的问题

财政部门不断跟进项目经营情况,并多次发文督促绿港集团加快项目投入运营,尽快上缴项目收益,2024年6月该公司已上缴部分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94万元。

  、下一步财政工作打算

2024年五象新区和经开区机制体制改革合并,五象新区(经开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工作部署,围绕南宁市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和中国—东盟跨境产业融合发展合作区,深化五象新区、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融合发展,整合区域内各方面资源,理顺各功能区关系,加快社会事务剥离,聚焦产业发展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力争达到“1+1>2”的综合协同效应,加快打造中国—东盟跨境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基地,在服务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一)继续深化企业服务。持续落实市领导、政府秘书长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方案,帮助企业解决制约生产和发展的难题。加强对瑞声3家、广投等重点企业的运行监测。加强对临规企业的服务,加快企业上规入统步伐。

(二)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进T3航站楼、南宁机场改扩建工程(第二跑道)、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南部水厂一期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产投、葫芦娃二期、锦莹药业等项目按计划竣工投产;配合推进南宁跨境加工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工程等专项债项目建设,为工业投资提供增量支撑。

(三)加快推进“两港一区”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相关规划编制,逐步健全完善临空经济示范区相关规划,积极配合南宁市加快南宁国际铁路港及铁路港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区44号路等道路建设,加快推进示范区110千伏空港变电站、示范区南部水厂等建设。三是开展好自治区重点项目征拆和让地施工,确保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四是加快推进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协调推动合作区项目引入、政策出台等。五是加快引进符合主导产业方向、产业链条全、技术实力强的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加工贸易企业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向“两港一区”集聚。

(四)千方百计促进收入增长。一是继续完善收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调动部门积极性,提高组织收入执行能力。二是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和预测,制定增收措施,挖掘增收潜力。三是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加大对各类税源企业的服务力度,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四是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五是加强对重点产业和主体行业的税收管理与服务,及时掌握重点税源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园区内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及其对税收的影响,提高税收收入预测分析的质量,不断增强组织收入的前瞻性和主动权,最大限度把经济增长转化为税收增长。六是抓好收入规划与考核。强化财源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促进收入平稳增长。

(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力度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自上而下、从局部到整体、先易后难的路径推进,力争尽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绩效目标及考核指标设置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加强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制度体系和强化责任约束,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继续推行“督导结合、双向发力”的财政支出工作机制,增强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预算单位的主体地位以及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能;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关注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落实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坚决查处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通过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审计机关审计,严格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类行为,大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三是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要求,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财政决策和财政资金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保持“不敢腐”的高压震慑,强化“不能腐”的综合治理,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关联文件: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财政信息

  • 财政决算

主办单位: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我们:0771-4952350    0771-4919311(政策咨询)    0771-4952621      0771-5806179(招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