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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一次性告知材料

2021-09-28 10:07     来源: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一、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二、申报提交材料:

(一)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份(含全本及公示本及公众参与说明书)

(二)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份(含全本及公示本)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四、窗口电话:0771-4304298           业务科室:0771-4952511

五、投诉电话:0771-3221234

六、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七、办事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二楼自贸区南宁片区综合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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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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