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实施以来,南宁市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现公布4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8月,南宁凯润投资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1名员工在对15#皮带廊道进行日常巡检时,发现15#皮带廊道加湿机楼梯有一处踏步间隙过大,存在踩空、脚踝扭伤甚至摔倒等安全事故风险并上报公司。公司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有效避免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南宁凯润投资有限公司《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制度》,奖励该名员工人民币100元。
案例二
2025年4月,宾阳牧原股份有限公司1名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电动永磁滚筒大杂侧漏原粮,密封不好,立即上报公司,公司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核实,该隐患存在粉尘泄漏等风险,立即组织技术维修人员更换磨损的密封圈和采用密封片进行修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制度,奖励该名员工人民币1100元。
案例三
2025年3月,南宁鸿牌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2名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并报告电机防护罩缺失的安全隐患。公司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根据《南宁鸿牌饲料科技有限公司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2名员工人民币各50元。
案例四
2025年5月,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1名矿山员工发现工作区域存在配电箱空开一闸多用、空气开关输出端烧焦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企业相关部门,该企业核实并消除隐患后,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名员工人民币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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