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通常指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印度尼西亚和东帝汶十一国。除东帝汶之外,其余十国都是东盟成员国,同时也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的成员国。2023年,我国与东盟双边贸易继续增长,规模达6.41万亿元,东盟连续4年保持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中国也连续多年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1。
东南亚国家是中国企业在海外申请商标的重要地域。根据FOVEA IP(某大型知识产权在线数据库,提供数据集合、在线搜索、自定义报告等服务)的数据统计,在2021年至2023年,中国企业在东南亚申请商标的数量分别是23215件、23538件和29778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泰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申请量名列前茅。
在贸易合作与知识产权保护蓬勃发展的态势之下,有些中国企业却发现商标在东南亚国家被抢注,引发多方关注。本文将从东南亚国家商标抢注的现象入手,总结抢注商标的特点,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并提出应对策略。希望对中国企业在东南亚的商标布局和维权工作有所启发。
一、东南亚国家商标抢注的特点
从商标的基本要素方面着眼,东南亚国家商标抢注呈现一定的特点。在商标标识方面,最明显的抢注是完整抄袭权利人的商标标识,可以说是简单粗暴的复制粘贴。次明显的抢注只抄袭权利人商标的一部分,或者与其他元素结合。其目的在于既与模仿对象保持密切关系,又保持一定距离。还有一些抢注则更为隐蔽,对权利人的商标标识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增加了与模仿对象的差异。
在商标指定类别方面,最明显的抢注是指定与权利人主营业务相同的类别、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服务,或者将其完整包含。更为复杂的抢注是指定与权利人主营业务不相同、不类似但密切相关的类别。最棘手的是指定与权利人主营业务完全不相同、不类似也毫无关联的类别。
在商标申请人方面,最常见的是经销商、代理商抢注。这类人群利用职业优势得知他人商标,在重要的贸易目标国抢先申请。另外一种较为常见的是同业经营者抢注。抢注人虽然与权利人没有直接关系,但与权利人属于同行业,因此知晓权利人的商标。还有一些抢注人与权利人没有业务往来或其他关系,也不是同业经营者,通过其他渠道得知权利人的商标后抢先申请。
根据《中华商标协会会员企业2022年度国际商标监测预警报告》,下表以某公司在海外商标遭抢注的情况为例。抢注商标的情况从左到右,隐蔽性和维权难度逐步递增。
二、东南亚国家商标抢注的原因
商标遭遇抢注,往往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权利人商标布局的缺失和滞后。多数情况下,企业更重视产品的质量和研发、国外市场的开拓以及出口额的增长,而忽视商标权利的维护。有时因为市场开发初期、销量很少而放弃商标注册,从而留下了抢注隐患。
第二是抢注人的主观故意。实践中,经销商抢注商标常常借此垄断市场,获取高额利润。同业经营者则往往是攀附他人商标的声誉,谋取不正当利益。更有甚者,恶意抢注他人知名商标,并恶意诉讼、索要高额转让费。凡此种种,都与经济利益挂钩。
第三是当地的法制环境。在泰国,商标异议程序持续两年以上。在老挝和柬埔寨,商标无效宣告案件耗时三年以上。在越南,2023年之前没有正式的商标异议制度,在异议阶段也不考虑申请人的恶意情节。在印度尼西亚,不适用撤销和无效宣告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原告方的举证责任非常严苛。在缅甸,2023年4月之前,实行商标登记制度,没有实质审查。在东帝汶,截至目前仍然没有商标注册制度。商标抢注频发在一定程度上与当地法治环境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系。
三、东南亚国家商标抢注的应对策略
面对商标抢注,权利人不需要过度担忧,实践中有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性价比最高的是做好商标布局工作。要做到提前布局、精准布局、适当防御。从时间节点上,企业应当有“商标先于市场”的理念。互联网打破了信息传播的国界,短时间内就可以让一个产品火遍全球。所以商标布局一定要尽量前置,在产品即将进入市场,甚至在策划阶段,就要启动商标申请工作。在布局技巧上,要将实际使用的标识和注册的图样统一起来。在指定类别和商品服务方面,除了要覆盖主营领域,还要适当扩大保护范围。
第二要规范使用商标标识,并注意保留使用证据。既要减少“使用但未注册”商标的情形,也要避免“注册但未使用”的行为。对于重要时间节点的销售行为应当做好记录,平时要有意识地收集使用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
第三是维护与经销商的关系。既要约束对方抢注,也要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在日常商标维权方面发挥监督和警示的作用。经销商一般在销售的一线,更容易接触到商标侵权行为,如果他们能够及时提醒权利人,将有利于开展维权工作。
第四是做好商标监视工作。权利人可以利用国内优质的代理机构、数据软件等资源,对近似商标的申请进行监视。一旦发现近似商标,及时采取法律措施。
第五是结合当地法律实践采取打击措施。发现抢注商标后,要及时采取行动,避免错过维权的“窗口期”。在维权时,不能套用国内的维权思路,而是要结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践,采取恰当的措施。
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企业防范商标抢注,应当从主观方面做好基本的功课,结合客观方面的实际情况采取恰当的法律措施。只要方法得当,一定能够防范抢注风险,并在海外商标维权方面取得积极的效果。
参考文献:
<1>《2023年中国与东盟、RCEP其他成员国及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情况》,商务部官网,2024年1月12日
http://asean.mofcom.gov.cn/article/o/r/202401/20240103466237.shtml。
作者:任羽潇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供稿: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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