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直机关党员干部:
春节将至,为带头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节日氛围,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规划内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向机关党员干部发出倡议如下:
一、带头遵守禁放限放规定。机关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遵守禁放限放相关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禁放区域内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通过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等途径违规购买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展示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二、带头宣传禁放限放要求。机关党员干部要积极做好禁放限放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主动向家属、亲友、邻里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禁放限放规定的重要意义及违规燃放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大家理解、支持并共同遵守禁放限放相关规定。
三、带头抵制违规燃放行为。机关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主动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对发生在身边的违规燃放行为,主动提醒、坚决制止。若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举报。
附:禁放区、限放区范围图扫码可获取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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