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现将“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对举报经开区范围内的“校园餐”经营主体(包括学校食堂、学校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
二、举报途径
拨打12345热线或12315热线进行举报。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举报电话:0771—561233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举报电话:0771-281699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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