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委、市政府关于五象新区、市管国家级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分批次移交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实施。现将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共103项)移交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移交时间
时间:2024年7月10日
二、办理场所及办公时间
请企业和群众按照附件清单提供的联系方式,提前电话咨询承办部门的审批权限后,再前往相应场所办理,以免误解和跑空。
(一)南宁市民中心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4楼B区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3栋-B4栋裙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其他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继续进驻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如有变动,另行告知。
特此公告。
附件: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移交清单(第一批,共103项)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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