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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象新区管委会行政许可信息公示目录

2017-05-26 10:56     来源: 五象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投资促进局
序号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处罚机关
设定依据 备注
1 行政许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由市人民政府委托五象新区管委会行使
2 行政许可 非农建设项目(用地)延期动工审批 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9条 由市人民政府委托五象新区管委会行使
3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市国土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五象新区管委会行使
4 行政许可 临时用地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五象新区管委会行使
5 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由市人民政府委托五象新区管委会行使
6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五象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
7 行政许可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
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市发展和改革委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条;《南宁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 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委托五象新区管委会行使
8 行政许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市发展和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五条、第六条 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委托五象新区管委会行使
9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市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由市环保局委托五象新区管委会行使
10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市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由市环保局委托五象新区管委会行使
11 行政许可 排污许可 市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由市环保局委托五象新区管委会行使
12 行政许可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市环保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由市环保局委托五象新区管委会行使
13 行政许可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 市林园局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自2016年3月31日起实施)第二十条 由市林园局委托五象新区管委会行使
14 行政许可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市林园局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自2016年3月31日起实施)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 由市林园局委托五象新区管委会行使
15 行政许可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市林园局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自2016年3月31日起实施)第二十一条 由市林园局委托五象新区管委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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