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五象新区玉象路(良玉大道玉象路交叉路口往南150米人行天桥的建议》(第1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一)根据2018年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南宁市行人过街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玉象路与良玉大道交叉口采用行人平面过街的形式可满足行人过街需求,未规划设置人行天桥。玉象路与良玉大道交叉口已根据专项规划及规范设计为信号灯控制+人行横道的平面过街形式,由于该交叉口的交通工程仍处于在建阶段,交通信号灯等设施尚未完善,我委将督促建设单位加快交通工程建设,解决人行过街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二)专项规划对行人平面过街、立体过街具有指导意义,但并不作为人行天桥建设的唯一依据及限制因素。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第2.4点有关规定,人行天桥与地道设计布局应结合城市道路网规划,适应交通的需要,并应考虑由此引起附近范围内人行交通所发生的变化,且对此种变化后的步行交通进行全面规划设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设置天桥或地道,1.进入交叉口总人流量达到18000P/h,或交叉口的一个进口横过马路的人流量超过5000P/h,且同时在交叉口一个进口或路段上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超过1200pcu/h。我委将结合有关专项规划与交通出行需求的变化,充分考虑必要性和可行性后再提出人行天桥的建设计划。若人行天桥选址在轨道控制范围,还需进一步征询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意见。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五象新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陈剑鸿 联系电话:0771-495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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