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图则编号A-7-08地块维护方案(草案)的公示

2024-11-06 10:40     来源: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为确保恒大国际中心项目 “保交楼”工作顺利推进,并完善五象新区总部基地片区的规划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对《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图则编号A-7-08地块维护方案(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四)《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维护范围

歌海路与歌韵路交叉口西南侧(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三、规划维护主要内容

(一)落实恒大国际中心项目宗地分割方案并调整A-7-08-03地块规划用途。根据恒大国际中心项目宗地分割方案,将图则编号A-7-08地块分割成A-7-08-01地块、A-7-08-02地块、A-7-08-03地块,其中A-7-08-03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批发零售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A-7-08-01、A-7-08-02地块与按现状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保持一致,A-7-08-01地块为批发零售用地,A-7-08-02地块为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二)调整A-7-08-03的规划控制指标

1.在确保分割后三个地块的开发总量不突破原A-7-08地块开发总量及建筑限高的前提下,拟对A-7-08-03地块部分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容积率调整为≤6.8,建筑密度调整为≤30%,建筑限高调整为≤250米,绿地率调整为≥35%。

2.机动车停车指标拟按“需保证A-7-08整个地块的停车指标达到:机动车位1.0车位/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0.5车位/100㎡建筑面积”的要求进行控制。

3.地下空间在满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的情况下,可作经营性商业服务。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5日。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设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四)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同时,将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5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952758,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0室,邮编:530201)。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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